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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刻公章 南京银行千万贷款牵出私刻公章案 露馅后支行行长豪掷百万“和解”

导语:银行业最近日子不好过。继中国银行和中信银行接连发生事故后,《中国时报》近日收到沈阳商人霍奇的举报,称南京银行在为一家企业的贷款担保合同中增加了另一家公司作为担保人,并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加盖了假公章。假

银行业最近日子不好过。继中国银行和中信银行接连发生事故后,《中国时报》近日收到沈阳商人霍奇的举报,称南京银行在为一家企业的贷款担保合同中增加了另一家公司作为担保人,并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加盖了假公章。

假公章事件在诉讼中被发现并确认,但南京银行仍然坚持不需要鉴定,这是公司真实意思的表达。但他的分行行长私下给了霍100万元的《》,希望他不要再追究此事。

合同上的“假公章”

2016年7月,南通华凯重工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南通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1500万元,期限为一年。为了降低风险,银行要求华凯重工当时的股东霍奇为贷款提供担保。

霍奇告诉记者,虽然他名义上是华凯重工的股东,但实际上是为他人持有,从未参与公司的运营。当时南通分行和华凯重工都表示只与银行合作采取形式,不需要他承担真正的担保责任,所以他在签约时没有注意细节,银行也没有让他保留合同。

一年贷款期限届满后,华凯重工未能还款,南通分行于2018年立即向南通市崇川区法院起诉华凯重工和霍奇等担保人。此时,霍奇发现辽宁北方媒体广告有限公司也作为担保人之一被列为被告。

原来他当时签了两个合同,一个是他的个人担保人,一个是当时他的法定代表人北方传媒。

合同表明,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只需签字;保证人是其他组织的,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北方媒体的担保合同不仅包括霍奇的签名,还包括公司的公章,他从未授权这一行为,北方媒体也从未为这一担保加盖公章。

霍奇将北方媒体的公章与合同上的公章进行对比后,发现两个公章的防伪编码不一致,合同上的公章不是公司的公章,而是假的。

庭审过程中,北方传媒要求法院鉴定公章。2018年11月,崇川法院从沈阳市警察局获得了北方传媒2016年7-8月的公章备案。

根据霍奇提供的法庭笔录,南通分行的代理人承认合同上有两个公章和北方传媒公司的公章,但表示在没有身份证明的情况下仍可代表北方传媒。

银行赔偿“封口费”

霍奇告诉记者,假公章被发现后,南京银行南通港闸支行行长季建国为此找他,希望双方能达成和解,并给他一张100万元的银行汇票作为赔偿,希望他不要追究此事。霍奇称这笔钱为南京银行的“封口费”。

根据汇票,这笔钱是上海瑞琪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支付给华凯重工的一家关联公司的。天眼数据显示,上海瑞琪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主要人员和股东与本案涉及人员无关。

2019年2月25日,多方在南通市崇川区法院达成和解,约定华凯重工每月分期偿还贷款,霍奇、北方传媒等担保人对其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在协议中,南通分行保留申请执行的权利。

但很快,华凯重工资不抵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无法按合同还款,协议成了一张纸空。南通分行立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于去年底查封了北方传媒的一栋5A级办公楼,并向霍奇下达了限购令。

因为北方传媒办公楼还在还贷,银行还款利率被封后涨了50%,每个月要还几十万的贷款,也影响了公司的信用。经过一番权衡,霍奇再次接受了季建国的安排,几方于今年1月达成了执行和解,并为华凯重工偿还了贷款。到目前为止,他已经还了600万左右。

霍奇说,虽然他没有仔细看合同,但他确实担保了贷款,并且可以还钱。但正常借款时,担保公司需要向银行提供财务报表,北方传媒从未提供过。银行是不是得到了假贷款,还是违反了贷款程序?他想追究这件事和私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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