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澎娱新闻网 > 数码科技 > 正文

刘伟荣 真假记者抱团敲诈企业和幼儿园 二审4名被告人获刑

导语:为了获取非法利益,他利用记者身份,以拍照、曝光相威胁勒索钱财。四名被告一审宣判后,三人提出上诉。6月27日,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院查明,被告人王三洲、刘、均为商报工作

为了获取非法利益,他利用记者身份,以拍照、曝光相威胁勒索钱财。四名被告一审宣判后,三人提出上诉。6月27日,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院查明,被告人王三洲、刘、均为商报工作人员,其中为报社记者,被告人董为《西部大开发》杂志记者。2015年以来,王三洲为获取非法利益,聚集了刘、、等人。董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聚集刘等人,利用记者身份曝光岐山、凤翔辖区相关企业的环保和校车安全问题,并多次以赞助费的名义向相关企业、幼儿园领导等人勒索钱财。2017年至2018年,分别形成了以王三洲为组织者、刘为积极参与者、等人为一般成员的邪恶犯罪集团;一个以董为号召者,刘为参与者的罪恶集团。

上述恶势力犯罪组织多次敲诈勒索,扰乱了祁山及周边地区的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其中,被告人王三洲参与犯罪14起,涉案财物4.205万元;被告人刘参与犯罪13起,涉案财物3.905万元;被告人董参与犯罪5起,涉案财物2.05万元;被告人赵洪涛参与了三起犯罪,涉案财物7000元。

岐山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王三洲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其他三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1年,并处罚金4万元至1万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王三洲、董、不服,提起上诉。

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上诉人王三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集合原被告人刘、上诉人,上诉人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集合原被告人刘等人。上述行为人共同或单独在庐山、凤翔辖区内,利用记者身份,多次威胁有关单位或个人勒索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原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质量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记者宁军

免责申明:以上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澎娱新闻网_最近新闻热点大事件_今日热点新闻_每日娱乐新闻立场!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或内容不符,请联系我们处理,谢谢合作!
当前文章地址:https://www.pengyushicai.com/keji/806783.html 感谢你把文章分享给有需要的朋友!
上一篇:广济楼 实地走访亲身体验 这群大V被潮州古城“圈粉”啦! 下一篇: 毳毛 长出“小绒毛”,就是脱发好转吗?真相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