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林股份股吧 双林股份半年营收降34.51%,深交所:股价暴涨匹配业绩吗
9月2日晚,中信经纬客户深交所向宁波林爽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发出关注函,询问该公司股价是否在短期内大幅上涨,是否与公司经营业绩等基本面情况相匹配。
数据显示,8月27日至9月2日,林爽股票股价上涨107.89%,偏离同期创业板综合指数增速,期间两次达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标准。
截图来源:风
此前,林爽股份披露,《2020年半年报》显示,林爽股份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4.93亿元,同比下降34.51%;上市公司股东应占净利润5003.22万元,同比增长347.94%;上市公司股东应占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2491.66万元,同比下降33.25%。
截图来源:林爽《2020年半年报》
根据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数据,2020年上半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1011.2万辆和1025.7万辆,同比分别下降16.8%和16.9%;汽车行业重点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7672.8亿元,同比下降7.8%。
对此,深交所要求说明林爽2020年上半年扣除后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下降的原因,以及下降幅度明显高于汽车产销整体水平和汽车行业重点企业的原因,并核实公司2018年以来营业收入下降幅度是否远远超过同行业可比公司水平。如果是,请充分说明原因,并参照《创业板上市规则》第8.2.3条分析贵公司核心竞争力是否发生了重大不利变化
深交所要求,结合公开媒体报道、投资者咨询等。,检查公司股价短期内大幅上涨的原因,说明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信息和市场传言。热门概念等。;如果有,请及时披露或有针对性的澄清。
深交所还要求公司短期内的股价上涨与公司经营业绩等基本面条件相匹配,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和股价走势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给予充分的风险预警。
此前,8月28日晚,林爽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价变动公告》,称无需对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进行更正或补充;近期,公开媒体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未披露的重大信息;近期公司经营状况和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发生明显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没有应当披露但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者处于规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换股期间,公司无其他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