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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颕匡 涉冲击香港立法会,港大学生会前会长等12人被加控暴动罪

导语:据香港《星岛日报》6月10日报道,包括前香港大学学生会主席孙晓岚在内的12人因参与去年7月1日对香港立法会大楼的袭击,被控以“进入或留在会议厅”罪,他们曾公开主张“香港独立”。案件今日在香港

据香港《星岛日报》6月10日报道,包括前香港大学学生会主席孙晓岚在内的12人因参与去年7月1日对香港立法会大楼的袭击,被控以“进入或留在会议厅”罪,他们曾公开主张“香港独立”。案件今日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提堂。12名被告被正式指控暴乱,所有案件将推迟到8月3日,在此期间被告获得保释。

报道称,12名被告分别是城市大学编委记者、学生罗、交通运输工人何、毕慧芬、、画家潘浩超、网络媒体记者马启聪、艺术家、建筑工人沈静乐、刘准光、温家坚、。其中,吴智勇为新被告,文嘉健今天缺席庭审。十二人暂分五案,检方透露有意合并案件。

十二名被告被控于去年七月一日在立法会大楼与其他不知名人士参与骚乱及进入立法会会议厅时,没有遵守立法会人员发出的维持秩序的命令或指示。

事发当天,100多名暴徒敲碎立法会玻璃门后进入会议厅进行破坏。据报道,事件中的维修费用总额超过3,628万港元。据了解,香港警方是通过会议厅扶手等物品上的指纹和几个公共视频来针对一些人的。

据此前香港媒体报道,孙晓岚和刘准光9日在Facebook上发帖称,已接到律师通知,检方将于10日申请变更刑事责任较重的“聚众闹事罪”。刘准光的帖子还说,原罪名最高刑期为3个月监禁,修改后的罪名最高刑期为10年监禁。

《香港公安条例》第19条列有暴动罪。规定任何参加非法集会的人扰乱社会治安的,集会是暴动,集会的人是集会暴动;任何犯下暴乱罪的人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10年监禁。

5月中旬,香港警方表示,自去年“修法风波”以来,截至5月14日上午,警方共逮捕8337人,其中涉及骚乱的有1448人,因骚乱被起诉的有581人。第一个承认香港暴乱罪的21岁男子冼家豪,于5月15日在香港地方法院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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