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社保 官方发布:沈阳社保免,医保减半!
亲爱的付款人,您好:
为贯彻落实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新冠肺炎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分期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决定,缓解企业困难,促进有序复工复产,稳定和扩大就业,我省印发了《关于分期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关于印发《企业社会保险费分期减免实施办法》和《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分期减免的通知》的通知。 辽宁省企业社会保险费分期减免的有关政策如下:
第一,关于分阶段降低社会保险费
2020年2月至6月,免征中小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免征期限为5个月。
2020年2月至4月,各大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的三级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减半,减免期限为3个月。
二、关于被保险企业分类
企业分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分类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确定。
无法确定企业类型的,实行通知承诺制,由企业如实申报类型,不增加企业事务负担。政策执行期结束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税务部门应重点对享受免税政策的中小企业进行审计检查,发现隐瞒、虚报或漏报的,应按《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处理。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被保险企业类型。实行社会保险费汇缴的工业企业,应当按照其独立法人企业进行分类。企业分支机构按其独立法人实体分类;分支机构所属的法人实体不在我省,通过部门信息共享无法确定分支机构的,法人实体应向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做出承诺,并提供我省分支机构名单。
企业类型一经划定,在减免税政策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做变动。
三、关于自二月起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待遇
企业2020年2月缴纳的三次社会保险费,由社保经办机构按程序分批退还,无需参保单位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对于中小企业,首选直接退款;对于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税务机关应加强与参保单位的沟通,尊重参保单位的意愿,可在随后的几个月内冲抵或退还缴费。
四、关于分阶段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政策
自2020年2月起,根据资金运行情况,辽宁省各统筹地区已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减半,而企业缴纳的职工个人缴费和生育保险费仍按现行政策执行。统筹基金累计余额能够支付6个月以上的,核减期不得超过5个月;统筹基金累计余额能够支付不足6个月且年末前预计月数达到3个月的,减缴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辽宁省医疗保险局
2020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