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澎娱新闻网 > 深度国际 > 正文

济南市公安局户籍科 济南全面放开落户限制,无房人员多种方式落户,新落户居民平等享受各种权益

导语:日前,济南市出台了《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办法》,全面取消了对有意愿在济南工作和生活的外来务工人员的条件限制。《办法》主要包括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全面实施大学生留在经济发展和就

日前,济南市出台了《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办法》,全面取消了对有意愿在济南工作和生活的外来务工人员的条件限制。《办法》主要包括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全面实施大学生留在经济发展和就业项目,全面保障落户权益。该政策切实可行,操作简便,含金量高,旨在进一步吸引更多人才来济南发展创业,加强与“强、美、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人才集聚效应和人力资源支撑的形成。

关键词:全面放开定居限制

无房落户方式多种多样,落户手续简化

在降低定居门槛方面,《办法》提出,对于有意愿在济南工作和生活的外籍人员,应完全取消城镇定居和移民条件的限制,实行以批量申请和按户籍方式分类登记备案为基础的移民政策。

在畅通结算渠道方面,《办法》提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申请人,经业主同意,可以通过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有近亲属的家庭、合法产权租赁住房等方式,自主申请结算。对于通过上述渠道仍有落户障碍的灵活就业人员,如果在济南市区和乡镇租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登记的住房,可由租用社区的集体户申请落户。为非居民大学生上网落户开辟“绿色通道”。非居民大学生中的学生,只需提交其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户籍中的常住人口登记卡或集体户籍卡、准迁证邮寄地址,即可申请在济南市和区县人才服务中心落户。在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地区,对进口的外国高级管理人员和在出入境、永久或长期居留等方面长期工作和投资的外国人,提供更加开放的签证和居留停止政策。

在简化落户手续方面,《办法》提出,有意申请落户的人,只需持户口簿、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向拟落户的派出所提出申请,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户口可随其意愿迁移。继续推进结算流程再造,加强区块链技术应用,力争通过政务服务网、“泉城办”App、公安“e-alert”、自助终端、微信官方账号等方式实现“无会批”、“无证批”。,提高结算效率。

关键词:大学生留守经济创业就业工程全面实施

完善大学园区配套设施,设立大学毕业生就业实习补贴

在完善高校与地方合作机制方面,《办法》提出完善高校与地方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专班为驻河北省高校工作服务,定期组织宣传、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开展现场服务,协调高校在基础设施投资、项目申报、成果转化、物流服务、就业实践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开展“共建”活动,利用节假日和周末开放免费地铁和公交,有计划地组织高校师生观摩城市重点公园、重大工程和城市建设,引导师生积极参与城市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为济南优质发展提供建议。

关于学校与地方沟通渠道畅通,《办法》提出建立市级领导联系高校的制度,并在“毕业季”和“开学季”宣传高校人才政策。充分发挥“母校”在高中之间的桥梁作用,每年寒暑假组织“回到母校,讨论变化,提供好的策略”等活动,让济南外国大学的学生和应届毕业生及时了解城市发展建设的成果,增强回归发展的意愿。建立济南高校和国外在济南高校的学生信息库,努力开辟信息传递渠道,利用微信、微博、颤音等新媒体,定期推送济南最新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服务流程、岗位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引导其关注、向往、扎根济南。

在改善大学园区综合配套条件方面,《办法》建议加大章丘和长清大学园区周边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加大新产业布局、文化基础设施、公共交通服务、职业和居住环境改善等方面的建设力度,全面改善济南市大学周边的创业就业、交通、购物、消费、文化娱乐、自然生态和社会保障环境。要加强对高校老校区的保护,优化周边环境,营造人文氛围,传承高校文化脉络,切实增强高校师生和校友对济南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增强吸引人才留下来的软实力。

关于搭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就业平台,《办法》提出围绕百亿产业发展,加强市级公共创造空室、创业孵化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各类科研院所、检验检测机构以公益性价格开辟实验室、试产室、检测室等资源,为大学生创业就业提供技术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就业咨询、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咨询、研究机构等机构为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服务。各区县、各功能区要在地理位置、商业环境、交通条件相对优越的地区,建设创新板块、群创空房、创业特区等孵化平台,提供充足、设施齐全的创业站。

关于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补贴,《办法》建议鼓励各区、县、各职能区定期汇总提供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实习岗位清单。对企事业单位给予实习补贴和本科及以上学生补贴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不超过3个月的补贴。小微企业在毕业当年和就业期间招用大中专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缴纳四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的,按照“由企业支付工资,向市、区、县人力和社会部门如实申报”的办法一次性支付每人2000元。非居民“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一年内来济南面试的,可根据面试通知及相关票据申请不超过1000元的一次性补助,补助资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直接记入毕业生个人支付宝、微信等账户。

关于设立驻济南高校“人才留用奖”的问题,《办法》提出,鼓励驻济南高校创造条件,引导和支持应届毕业生落户济南就业,对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按照本科及以下每人300元、硕士及以上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在优化大学生服务渠道方面,《办法》提出打造“选择济南赢未来赢”的招聘品牌,进一步扩大大学生招聘会的规模、层次、行业和专业,同时整合高校就业服务网站和公共就业招聘网站等资源,构建统一的经济就业在线服务平台,为求职者提供多种选择窗口。在章丘区和长清区高校集中区域,设立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方便大学生办事,留在经济创业就业。

关键词:结算权益综合保护

新定居的居民平等享有合法权益,并鼓励农民迁往附近的城镇

关于新定居居民待遇的有效保障,《办法》提出,所有新定居居民均可按照相关政策平等享受住房租赁补贴、医疗保险待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养老救助等合法权益,确保其应享受的待遇不受影响。在中国自贸试验区济南地区,港澳台优质人才和持有常住居民身份证的国外高层次人才,在创业、住房补贴、社会保险等方面将给予更多“国民待遇”。

关于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办法》提出加强学校规划建设,重点保证重点领域学位供给,逐步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合理布局各类医疗机构,适当增加集中地区医疗机构数量。

在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合法权益方面,《办法》提出鼓励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各街道、镇村不得以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入分配权为农民进城定居的限制性条件,确保其在原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护。

在推进城乡一体化方面,《办法》提出要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研究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各项配套制度,对依法入驻城市的农民实行自愿流转和退出农村权益制度。

关于鼓励农民就近向城镇转移,《办法》建议研究出台加快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具体措施,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向区县和城镇住宅转移。

为了促进政策的实施,《办法》要求公安部门要加强对落户人口的基础统计,积极与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等单位建立联动推送通报机制,使相关部门能够及时、全面掌握我市新落户人口的情况和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落实解决方案。各责任单位要及时制定配套实施方案或细则,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确保各项改革落到实处。要加大专项监管力度,政策落实不好,要按照纪律和规定追究责任。

相关新闻

2020年,济南将新建和扩建130所中小学幼儿园

为快速安置有天赋的儿童开辟“绿色通道”

为落实《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办法》,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划建设,保障外来定居人才子女入学,济南市近日出台《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建设确保新定居人员子女入学的办法》。

《办法》要求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规划和建设。围绕建设“强、美、富”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进行前瞻性规划和高起点布局,完成《济南市2019-2030年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扩大教育资源总量和教育公共服务承载能力。落实《济南市中心城区基础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实施意见》,做好“五把刺刀”,实施“五个同步”,进一步提升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水平。

认真梳理近期和远期目标,制定好路线图和时间表,实施“挂图作战、倒工期、销售号监管”,每年启动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基础教育设施,在2018年、2019年启动312所中小学幼儿园的基础上,2020年继续新建、改建、扩建130所中小学幼儿园。

《办法》提出,要保障外来定居人才的子女入学。根据《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少儿招生实施细则》、《济南市总部企业市级领军人才少儿招生实施细则》、《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发展和协调少儿招生安置工作的通知》、《济南市加快发展现代金融业的若干扶持政策》等政策,引进一系列经市投资部门确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重大投资项目高级管理人员。为随人才流动儿童的快速安置开辟“绿色通道”,立即办理人才提交的儿童入学申请,并按照《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儿童入学实施细则》的程序快速协调办理。

《办法》规定,落户我市的人才,其子女在我市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待遇,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妥善安置。学前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根据本市公办和民办学前教育资源进行安排。对于租房者,根据即将发布的《济南市房屋租赁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和农民工子女政策,符合条件的,在程度允许的情况下,予以协调就近安置。

《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入学儿童与当地注册学生同等对待,入学儿童与公民子女统一分配一个班。其学籍纳入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平台,统一管理,享受与公民子女同等的经济保障,享受中考和高考政策。

济南已经为非本地大学的学生建立了一个“绿色通道”在网上定居

可以在中国济南人才网和济南公安微信服务平台办理

为落实《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济南市近日出台了《促进非居民高校全日制学生网上结算办法》,依托中国济南人才网和济南公安微信服务平台,建立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与公安合作机制,加快“智能结算”建设,开辟了非居民高校学生网上结算“绿色通道”。

根据本办法,非经济类院校的学生可以申请落户市人才服务局和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的人才集体户。申请程序如下:1。申请人的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2.居民户口簿或集体户口簿;3.说明许可证的邮寄地址。

受理程序有两种,第一种由中国济南人才网办理:申请人通过中国济南人才网提交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系统自动进行审核,并将审批信息发送至派出所,符合条件时,发送短信通知申请人将申请程序邮寄至派出所。迁出省外的,派出所会打印通行证,按照通行证的邮寄地址发给申请人。申请人凭许可证迁出户口,并将许可证送到派出所落户;迁入省内的,不再发放迁入许可证,迁出后由当地派出所直接办理落户。

第二个受理流程由济南公安微信办理,申请人在济南公安微信官方账号在线提交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申请人拟落户的派出所受理并核准,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申办手续邮寄至派出所。迁出省外的,派出所会打印通行证,按照通行证的邮寄地址发给申请人。申请人凭许可证迁出户口,并将许可证送到派出所落户;迁入省内的,不再发放迁入许可证,迁出后由当地派出所直接办理落户。

据悉,派出所定期向市人才服务局和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的助理管理人员通报非经济类高校学生落户情况,并将集体户籍卡提交助理管理人员统一管理。人才集体户籍协调员负责户籍管理条例的宣传和指导。

济南市完善了学校与地方的合作机制

提升济南高校师生对城市认同感的归属感

为落实《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构建地方支持高校服务地方的良性互动格局,济南市近日发布《关于完善高校与地方合作机制的工作方案》。

完善高校与地方的合作机制,进一步畅通高校与地方的沟通渠道,主要是为了保持高校与地方的紧密联系,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济南高校师生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吸引更多的毕业生选择济南,扎根济南,服务济南,为济南的发展做出贡献。

《建议》提出完善河北省高校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河北省高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职责。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建立市级领导联系高校制度,市级领导联系吉林省2-3所高校。原则上每季度互相联系一次了解高校发展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上门考察或座谈咨询。市政府直属部门是市领导的联络单位。各单位应安排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开展联系活动,并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相关县、区、部门、单位参加。对于高校反映的问题,要实行集中管理。联系单位参照纳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的督查内容,需要区县解决的问题由驻地区县政府解决。在济南设立专班为高校服务,由市领导带队,市政府直属相关部门和区县参加。根据工作领域基础设施投资、项目申报、成果转化、物流服务、就业实习等。,组建了一批特长生班,协调解决济南高校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规划》提出开展现场服务活动,定期组织宣传、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开展现场服务。通过讨论和实地考察,了解在基础设施投资、项目申报、成果转化、物流服务、就业实习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每所大学至少每六个月进行一次现场服务活动。

开展“共建”活动,利用节假日和周末开放免费地铁和公交,有计划地组织高校师生观摩城市重点公园、重大工程和城市建设,引导师生积极参与城市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为济南优质发展提供建议。“携手共建”活动每季度至少一次。

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在“毕业季”、“开学季”、“招生季”宣传高校人才政策。每年每个大学都会至少开两次人才政策讲座。通过人才政策讲座,大学生将更深入地了解我市的人才扶持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选择到济南创业工作。

根据《建议》,要畅通信息传递渠道,努力为济南高校学生、济南高校外国校友会、济南外国大学生开辟信息传递渠道。配合校友会联盟,每年举办一次优秀校友座谈会。通过微信、微博、颤音等新媒体,定期向济南大学生、济南高校外国校友会、济南籍外国大学生推送济南最新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服务流程、工作要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引导他们关注济南、向往济南、扎根济南。

根据规划,济南市委、市政府将把学校与地方在重点监管事项上的合作列为全市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各区、县、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协调,确保学校项目和交流活动扎实推进。

济南为驻济南高校设立“人才保留奖”

根据《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办法》关于驻济南高校设立“人才留用奖”的有关规定,济南市近日制定了《驻济南高校发放“人才留用奖”工作办法》。

济南市高等学校“人才留用奖”的申请条件为: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常驻普通高等学校;济南市高校毕业生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就业落户,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济南市高校“人才留用奖”的奖励标准为:济南市高校应届毕业生落户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本科及以下每名300元、硕士及以上每名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根据《办法》,各区、县、各功能区要通过海报、宣传册、公益广告、微博、微信、短信、移动互联网平台等方式宣传济南人才和产业政策,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政策意识。

免责申明:以上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澎娱新闻网_最近新闻热点大事件_今日热点新闻_每日娱乐新闻立场!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或内容不符,请联系我们处理,谢谢合作!
当前文章地址:https://www.pengyushicai.com/guoji/787655.html 感谢你把文章分享给有需要的朋友!
上一篇:戴笠后人 鸿海集团戴笠儿子是什么梗 戴笠的后人今何在? 下一篇: 全球最贵城市排行榜 世界“最贵”城市排名出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