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开通创业板 股票创业板怎么开通?开通创业板有哪些条件
创业板怎么开?创业板开放的条件是什么?
创业板上市条件:
(a)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1.对申请开办创业板交易机构的个人客户进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未完成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的客户将无法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个人客户可以通过营业场所现场或在线接受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2.对于保本和保守的评估结果在40分以下的客户,建议其加强市场风险预警,说服其慎重考虑是否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
3.要求客户如实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对于明显提供虚假信息或提供不完整信息的客户,应提醒其改正。
对于不配合妥善管理的客户,经劝说无效后,营业部可拒绝为其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2)确认客户两年的交易经验是否足够
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以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需要当场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签署文件后两天即可开通交易。
交易经验不足两年的自然人投资者申请开放创业板市场,并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的,应当抄录《自愿承担市场风险特别声明》。
风险披露必须由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文件签署后五个交易日,创业板市场可以开放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宜性管理实施办法》,
第五条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以申请开放创业板市场进行交易。
交易经验的起点是投资者自己的账户在深交所和上交所进行首次股票交易的日期。
第六条会员应当在营业场所与客户签订《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
《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一式两份,由会员经理见证客户签字并核对相关内容后签字确认。
上述文件签署后两个交易日,会员可以为客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第七条两年无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如欲开放创业板市场,应按照第六条第一款的要求,在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时,就自愿承担市场风险作出“特别声明”。
风险揭示书必须由营业部负责人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