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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停 如果无法叫停合村并居, 我们必须争取什么?

导语:王立胜|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最近思想界对于是否要彻底否定和停止“村居”有很多分歧。有学者否认这一政策的合法性,也有学者认为问题在于“没有做好好事”。王立胜先生根据自己在山东省基层和县级工

王立胜|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最近思想界对于是否要彻底否定和停止“村居”有很多分歧。有学者否认这一政策的合法性,也有学者认为问题在于“没有做好好事”。王立胜先生根据自己在山东省基层和县级工作的经验,从县级的角度,结合当地农村共同生活的具体案例进行了分析。他认为,要研究以县为单位和对象的农村,对以县为单位的农村振兴进行统筹规划和布局,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一个一个村庄的振兴,而应该在整体的城乡关系中去理解。他指出,其实在山东长期实行的村居,最近却突然引起很多非议。除了一些地方存在的问题,也说明外界对山东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实践和经验缺乏系统的研究。在“农村振兴”战略下,山东的村庄整合是以县为主,而不是以村为主,因地制宜地发展农业产业化。这种工业化必然带来村庄一体化的需求,这种需求在未来会扩大,向区域化发展。但是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有主导产业支撑;第二,现代化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对政府的超前规划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如果不能满足这些条件,不仅会损害农民的利益,还会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他认为,农业和农村的区域发展是必要的,在促进村庄共存的过程中也存在问题,但否认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总体趋势是不合适的。

2020年6月12-13日,修远基金会与《文化地平线》杂志联合举办“疫情危机与未来形势演变及中国思想理论界面临的任务”研讨会,邀请基金会理事及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等领域的代表学者,就疫情危机的演变趋势、未来几年中国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中国思想界的理论创新任务等进行了充分的探讨。本文是王立胜先生在会上发言的书面版本,仅代表作者的观点供您考虑。

疫情危机和未来形势演变

以及中国思想理论界面临的任务

修远基金会专题研讨会

村与村的结合应以县为单位,因地制宜,不定时搬迁

本来想说说自己对“百年不遇的巨变”的理解。但是会后很多人问我对山东村村共存的理解,最近成了舆论热点。我想这可能是因为我是山东人,在山东基层工作多年,在两个县工作过,所以可能对一些情况比较了解。所以暂时换个话题,谈谈我对山东省村落共生的看法。没有精心准备,不成熟,也是个坑。

▍如何看待“农村共同生活”:一个理论基础

我从一开始就注意到了这个讨论,但并没有刻意去搜集关于这个讨论的文献。我觉得这是地方政府的实际问题。实际问题的解决有实践逻辑,不同于理论研究。理论研究侧重于普遍规律,而地方政府的实践大多处理特殊的实践问题。对于一些地方政府的特殊做法,学者们在用普遍理论来处理的时候有不同的看法是很正常的。所以,这个不被重视。

现在有一种舆论说,“在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深度不确定性的情况下,在当前的国际环境下,大规模侵犯山东省农民的基本利益,可能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系统性风险。”如果我们遵循这种思路,问题会很严重。在农村共同生活,不仅会影响山东,还会影响全国的安全;这不仅是一个农村问题,也是一个系统风险。

离开山东10年了,不能完全掌握山东的情况。我并不完全赞同山东某些地方农村的一些共同生活的做法。我的工作中肯定存在一些问题,有些农民不同意甚至反对在农村共同生活。但是我不同意对山东的批评,完全是负面的,一刀切的。

山东的村村结合其实不是今天开始的,而是今天变成了一个“事件”,是由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政务动态专栏2020年5月6日发布的一条会议信息引发的。本次会议是由省自然资源厅专家召集的“山东省村庄布局专项规划”示范会议。一个会议的消息引发了这么大规模的舆论,来自学术界的关注,进而演变成对一个农业和农村大省重大决策的判断,这种判断几乎是一边倒的批评,真的很少见。

如何看待这件事?

首先,正确理解乡村研究的基本理论单位。在中央提出“农村振兴”的概念,取代了“农村”的概念之后,其实我们应该重新思考一个问题,即在国家“农村振兴”战略的框架下,如何界定农村研究的研究对象。这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也是理解乡村共同生活现象的思想起点。

不难看出,一些学者的乡村研究以村庄为研究单位或对象。这种研究在村落研究中是细致的,学者们从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人类学等不同学科贡献了大量的研究成果。在这种研究思路下,新农村建设会被理解为新农村建设,农村振兴会被理解为村庄振兴。

但这种研究的局限性是非常大的,因为研究单位和研究对象的限制,研究视野必然会被遮蔽。这种研究对村庄进行分类,并从分类中发现一些具有普遍意义的东西。这种聚焦村庄的愿景是建立在小农永恒存在的基础上的,这些小农只能是村庄里的小农。我们可以看到,那些反对乡村共同生活理论的人的理论前提或预设,基本上是建立在对乡村的维护和小农的存在上的。这是他们的理论基础。他们认为村子不能动,甚至空新村也要保留。因为这些打工的农民在城市里无法生存,只要村子存在,他们还是会回到村子里。

但中国是一个大国,也是一个超大国,不仅规模大,经济发展水平差异也很大。在那些工业化和城市化相对落后的地区,这种基于村庄的农村研究可能是适合的,但不一定适合发达的沿海地区。因此,我主张以县为单位和对象进行农村研究,以县为单位进行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振兴的总体规划和布局。

我们可以看到,山东省这次会议的新闻明确表示,将“编制全省村庄布局专项规划,指导各地完成县城村庄布局,制定全省村庄共同生活规划指导意见,稳步推进村庄共同生活。”就全省而言,是“规划指导”,重点是“县村布局”。在山东,不是打村,是打县。在县城范围内,如何做,要根据每个县城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山东本身就有东西差距的问题,每个县的村庄和住宅规划肯定是不一样的。村里同居这种做法的速度和规模也不一样。

二、如何看待城乡关系?农村振兴不是指村庄。乡村振兴不能理解为一个个村庄的振兴。在以县为单位的农村振兴规划中,自然包含了与乡村共同生活的规划。根据县城情况,有些村庄可能会消失,有些村庄仍然会存在,但功能要根据总体布局进行改变,有些村庄可能会扩大为牧区综合体或成为特色城镇。原村的定位要在以县为整体单位的城乡关系中重新定位和理解。因此,在山东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实践中,“村”的概念是一个关系概念,而不是一个村实体。也就是说,在以县为单位的农村振兴实践中,我们必须理解城乡关系中的村庄。

在这个过程中,小农并没有停止存在,而是通过在新农村实践体系中重新定位自己,获得了更好的生存和发展。比如寿光农民,作为小农并没有消失,而是以新的专业人员的形式成为寿光新的更高的生产组织形式中的专业农民。寿光的菜农很少搬到农村一起生活,他们的承包地变成了现代化的生产车间,他们的村子变成了他们生产现场的职工宿舍,他们的生活就是寿光县。所以不能从城乡关系来讨论村庄。我们应该把村庄作为一个关系概念,在县域的整体布局中界定特定村庄的存在。

三、如何看待农业产业化?农业产业化的实践始于山东,农业产业化的理论也发源于山东。山东农业发展得益于农业龙头企业的拉动。有学者认为农业产业化没有普遍意义,山东农业龙头企业做大了,垄断了相关的农业产业,其他省份的龙头企业就没有机会了。有学者认为,农业龙头企业污染环境,造成生态破坏。另外,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必然伴随着资本下乡,资本下乡也有风险。对于党、政府、人民来说,有政治风险,资本雄厚,容易控制基层政权;对于企业来说,对农业的投资很难控制,也不会赚钱。

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必然要占用土地,建工厂。其实也是农业产业化的必然结果,一起住在村里。所以,反对村居的学者,一般都会对农业产业化有异议。从山东省农村实践来看,村居与农业产业化发展有着内在联系。

在我看来,全盘否定山东的村居实践是有其理论基础和实证依据的。其理论基础是将“村”简化为“村”,并将村作为农村研究的研究对象,而其实证基础主要来自中部地区的农村实践。

改革开放以来,山东经济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县域整体发展意识强,县域竞争成为发展的强大动力。每个县都有自己的持续发展战略,是以县为单位的整体布局和推进。虽然有学者谈过山东,调查过几个县市,但山东的农村发展水平也很不一样,个别县市的调查未必能反映山东整体的实际情况。事实上,最初的村居习俗起源于山东东部,距今已有十多年,这些习俗并没有成为“事件”。要真正了解山东,就要去山东进行全面的调查研究,只有这样才能得出切实可行的结论。

▍在农业和农村区域化发展的战略框架下,有必要“住在一起”吗?

从过程上看,山东农业和农村发展经历了一个逐渐过渡的过程:联产承包责任制——商品经济的大合唱——贸易、工农一体化——农业产业化,现在正向农业和农村区域化发展。这个过程的基础是农村生产方式的不断变化,表现为农业组织方式的不断变化,其次是农民生活方式的不断变化和农村空布局的不断重构。在这个过程中,必然伴随着在乡村共同生活的需求,这种需求还会继续增加。龙头企业往往诞生在农村,企业的不断发展自然会导致土地需求的扩大和农民改善生活条件需求的增加。周边的村庄被这样的强村兼并是必然的。

截至2019年底,山东省县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6589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106家,省级龙头企业901家,市县龙头企业5582家。这些龙头企业在农村共同生活是必然的,是生产方式改变带来的生活方式改变的必然要求。随着实践的发展,特别是农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业产业化发展从过去单一的农业产业向一、二、三产业融合转变,需要区域化。山东省将这种由某地区龙头企业带动的一、二、三产业融合的新模式称为“新六产业”。在这种区域发展模式下,不仅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产业链在该区域融合,价值链也在该区域融合,这也带来了该区域原有村庄的重新布局,即实现该区域村庄的共存。

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区域化首先实现了农业生产方式的根本转变,进而带来了农民生活方式的全方位转变,这既是生产组织方式的重构,也是农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的全方位重构。我们把这种新的农业和农村发展区域化形成的农业和农村组织形式称为“新农村生产生活共同体”。在这个小区里,几乎可以容纳这个地区所有的原农民。同时,引进农村振兴所需的资本和人才,充分利用该地区的资源要素,不仅使生产方式发展到现代水平,而且通过经济利益的分配重建了基本的社会基础。

认真理解中央关于农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不难看出,农村振兴是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框架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战略部署。如果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那么农村振兴的总体目标也应该是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这种区域化的农村振兴道路是符合党和国家政策逻辑、符合县域实践逻辑、符合农民美好生活需求的生活逻辑的必然选择。从这一过程的演变来看,它不是领导干部在农村共同生活的主观选择,而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和农民选择的必然出现的综合互动过程。

我在潍坊工作了10多年。可以说我是这个过程的见证人,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推动者和实践者。商品经济的合唱和贸易工农一体化,都是为了解决联产承包责任制兴起后小农经济与大市场的矛盾。农业产业化作为解决这一矛盾的制度,对山东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农村振兴的区域发展战略不仅仅是一个产业发展问题,而是产业与区域的整合问题。目前,山东省和潍坊市已经出现了许多这样的区域发展案例。这个区域的大小是根据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来决定的,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大小也不一定。比如青州市九龙谷就是农村振兴区划的典型例子。这个面积约40平方公里,主导产业是旅游业。以前住在这里的农民都住在一栋两层楼的别墅里。所有村民不管多大年纪都可以现场干活,只要你能干活。这个地方是十几年前完成的,住在村子里。

山东农业和农村发展有三种模式:寿光模式、潍坊模式和诸城模式。潍坊市委、市政府委托我们做三种模式推广的研究。在总结潍坊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建议,其中建议大力推进区域发展战略。我们建议县市党委政府根据本地区的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以20平方公里到50平方公里为单位进行区域化总体规划和创意,充分调动政府、企业和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行区域化整体转型发展。区划的总体布局自然会涉及到产业布局和村庄的重新布局。

当然,这种区域发展是有前提的。

第一个条件是要有主导产业支撑。比如青州九龙谷的主导产业是旅游业,对拉动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有很大作用。有主导产业,自然就有比较大的主导企业。只有这样,所有的劳动者才能被雇用。

比如昌邑南部有个田园诗般的建筑群,也是几十平方公里。它的产业是种植和加工生姜。原来生姜种植水平很低,产品价格相对便宜。他们提升种植生姜的科技水平,生产有机生姜,售价60多元一斤。这个地区所有的村庄都进行了升级、拆除和合并,有些村庄被改造成民宿来接待游客,这些民宿被重新安排在区域内。

比如临朐县九山镇有个薰衣草镇,是临朐县最偏僻落后的地方。他们规划了50平方公里的面积,涉及10多个村庄和16000多人。这个地方没有工业基础,薰衣草产业也不好找。十七年前,一个企业家去山里,觉得这个地方不错。农民老实老实,但是很穷。他决心找到一个可以促进发展的支撑点。他知道薰衣草的价值,但他也知道薰衣草很难种植。国内薰衣草只在新疆种植成功。他请土壤专家和植物专家研究薰衣草能否在这个地方种植,结论是“不可能”。就这样,他还是没有放弃。他走遍世界采集薰衣草试种,经过九年的试种驯化,终于成功了。薰衣草是全身的宝。种植、加工、旅游,三个产业融合。

第二个条件是要有现代化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这种区域化推进策略一般涉及政府规划区域和范围,区域内的企业和村庄作为实施主体,政府和企业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在区域范围内,基础设施普遍非常先进,包括重新安排的新村庄和与城市平等的公共服务,包括学校和医院。这样,这个地区的农民生产和生活就会同时得到解决。

以县为单位开展农村振兴规划,根据县内情况实施区划战略,对区域内村庄进行类型化。合并与退出、推广与改造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规划。正如我们的领导人所说:“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一些村庄会聚集更多的人,一些自然村庄会逐渐消亡,这符合村庄演变和发展的规律。关键是先规划,哪些村保留,哪些村整改,哪些村减少,哪些村更大。它们必须经过科学论证。不要头脑发热,无视农民意愿,强行撤村,把农民往楼上赶。”在实施过程中,不要搞体育,要根据实际情况稳步推进。解决过程中的问题。最终形成基础设施完备、公共服务与城市平等、农民安居乐业的新型农村生产生活共同体。只有这样,农村振兴才能实现中央提出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在新形势下的农业和农村研究中,县域首先要类型化。山东东西部差距较大,即东部发达地区县域发展不平衡。县的实际情况决定了县的发展战略和步骤。我们研究的潍坊模式有一些重要的特点。与长三角、珠三角相比,突出了大城市与大农村并存,大工业与大农业并存。而且潍坊每个县的工农业都有自己的特色。总的来说,潍坊是一个穿插在沃野的城市群。而且这个城市既不是珠三角这样的外力推动,也不是长三角这样的大城市推动。它始于农业,由农业产业化带动,具有很强的内生性质。所以,刺激就业就足够了。

据我们研究,除了临朐县,80%以上的农民工在潍坊工作,90%以上在潍坊工作。所以潍坊基本不存在留守儿童和老人的问题。年轻人在城市定居或者回到农村,但是回到农村就不是原来的农村了,而是一个新的农村生产生活共同体被重构了。

可惜长三角因为费孝通提出的苏南模式而吸引了学者的目光,珠三角因为是改革开放的前沿而吸引了学者的目光。此外,地方党委和政府特别重视对这些经验的研究,因此有许多研究成果。然而,很少有学者系统研究山东农业和农村发展经验。

▍在“村居”过程中存在问题,但否定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总体趋势是不恰当的

在农村共同生活的过程中,不难判断存在问题。他们有的可能因为不具备在村里共同生活的前提条件而被迫推进,有的可能在推进过程中在方式方法上存在问题,有的可能在安置过程中补偿过低或者出现问题。无论是哪方面的问题,超越阶段和条件的盲目行为,还是过程中的方式方法问题,都要正视,认真解决。一切都要从农民的利益出发。然而,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这是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必然现象和总趋势。这也是不可否认的。

当然,总的趋势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农村住宅都被拆除。其实在潍坊同居早就有经验可循了,诸城在这方面行动更早。目前诸城没有村庄,都叫农村社区。虽然当时他们的做法也有不同的看法,但是十几年过去了,大体上还是成功的。诸城的农业和农村发展已经开始了一个比较大规模的区域发展阶段。他们明确提出了“生产园区、生活社区、生态景区”的共建共享,这也是诸城模式的推广策略。聊城“按照社区建设、区域发展、景观创造的思路”推进生产、生活、生态一体化,明确提出生产方式的转变是村庄一体化的前提。本质上就是我上面说的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区域化战略”。

总之,村里要不要住在一起,什么时候住,住多大,要根据县里的实际情况来决定。作为省级下发的村庄布局规划指导意见,分类指导是绝对必要的。即使制定了计划,也不会在短时间或有限的时间内完成。但是,规划一定要提前。如果规划不提前,将来要合并的那些村就要进行新的建设,岂不是以后造成更大的浪费?

规划要超前,规划的实施要真正回到各地的情况。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历史传统和现实。说几句抽象的话,要从“历史本体论”的角度,认真思考当下的一些问题。中国人的精神世界是以历史为基础的,历史本身也在变化。我院赵先生说,中国的形而上学不是西方话语中的“存在”,而是“存在”。中国哲学是关于“物”的,强调“物中之理”和“物中之道”。事物总是在变化的过程中。中国意识形态强调变化。我们应该从变化的角度来看待问题。我们在观察问题的时候,既不能偏科,也不能用静态的思维去应对不断变化的世界。

在我看来,村居之争给山东理论界提出了一个课题,关注现实问题,提炼实践经验。事实上,山东的农业和农村发展近年来取得了成就。农业和农村理论界应该如何构建一个真实的山东发展话语,讲述一个关于山东的好故事?要知道,山东的实践和经验,一定是中国理论和中国故事不可或缺的经验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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