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险 北京:2020年5月1日起提高生育保险医疗费用
导语:近日,北京市医保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北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的通知》。5月1日起,调整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进一步保障参保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等。这次主要是
近日,北京市医保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北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的通知》。5月1日起,调整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进一步保障参保职工基本医疗需求。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等。这次主要是调整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住院分娩、计划生育手术等。其中,产前检查缴费标准由每人1400元提高到3000元;住院分娩支付标准由3000元提高到5000元,剖宫产支付标准由4400元提高到5800元;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支付标准调整25项,如门诊流产手术支付标准由270元调整为770元。
此次调整不会增加单位和个人的缴费负担,单位生育保险继续按0.8%的比例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仍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自2005年北京市实施生育保险制度以来,所有用人单位均纳入职工生育保险,制度覆盖面全面,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约为116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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