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村危房改造 全国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6月底前全部竣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近日发布《关于协调疫情防控和治理贫困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的通知》,指出要确保2020年6月底前所有需要重建的危旧房。
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
明确农村危房改造的任务和期限
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扶贫部门的合作,对2019年下达的未完成清查任务、“回望”中确定的新任务建立台帐,统筹使用中央政府提前下达的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补贴资金,扭转建设周期,压缩责任,确保2020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建卡贫困户危房改造。
分区分级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恢复
按照分区分级准确复工复产的要求,结合新冠肺炎不同地区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引导辖区有序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在疫情严重地区,在注重疫情防控的同时,做好劳动力和建材准备,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逐步实施改造。在没有疫情或疫情较轻的地区,要集中力量加快实施改造。有关省份要加强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疫情严重的贫困地区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加大资金投入,定期进行调查监督。
做好新冠肺炎农村危房改造期间的肺炎防治工作
要普及农村重建工作者的保护知识,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根据该地区疫情防控情况,督促农村重建人员使用必要的防护设备,确保健康和安全。要加强对农村重建人员健康状况的监测,发现疫情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
改进信息输入和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国务院扶贫办提供贫困户建档信息的基础上,在三年脱贫行动中,对农民档案信息检索系统进行了升级。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指导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根据信息检索系统中的特困户信息,梳理各自的住房保障方式和住房保障认定结果,并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相关信息录入。同时,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快农村危房农民档案信息录入,认真核对和完善录入信息,确保农村危房农民档案信息真实完整。
加强信息交流和共享
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扶贫部门要加强信息系统数据的互联互通,确保已建卡贫困户住房保障一致。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定期向同级扶贫部门及时提供农村危房改造进展情况。扶贫部门应当及时更新和完善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相关数据,并将更新和完善后的数据及时反馈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抓问题整改
根据2019年中央扶贫专项检查、2019年扶贫成效评估和各地扶贫重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逐项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方向,落实整改责任。按照“代表改革,检查改革”的原则,继续做好危房质量低、补助资金拨付慢、项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工作。相关省份要通过实地考察、突击入户和个别抽查等方式加强监管,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整改。
巩固减贫的成效
要结合问题整改,深入分析责任落实、监督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举一反三,完善相关政策和工作机制,促进长效机制的建立。利用好忽视群众利益的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坚持不懈地解决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对贫困户住房保障实施动态监测,及时跟踪解决新问题,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建立防止返贫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