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御景华城 深圳御景华城小区坠窗砸死男童 当地已组织调解
6月13日,深圳某小区窗户突然掉落,砸伤一名5岁男孩庄。16日上午,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庄叔叔处获悉,庄获救后死亡。发生落窗事故的小区物业管理处随后回应称,已与涉案业主、租客共同支付庄某全部医药费8万余元。据物业经理介绍,小区内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窗户已经修复更换。警方称该事件是一起事故。后续家庭成员、业主、租客之间的民事纠纷将由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调解。16日下午参加调解会的一名民警介绍,当天下午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听取庄某家属的诉求,目前尚未就赔偿事宜进行具体调解。预计双方将于17日下午组织第二次调解。
深圳的一个男孩被落下的窗户砸伤了
经过三天的抢救,他去世了
6月13日,广东省深圳市一名5岁男孩庄被玉井花城小区一栋居民楼突然掉落的玻璃窗击伤。北青报记者16日从孩子的叔叔陈先生处了解到,孩子经过三天抢救无效,于16日凌晨5点死亡。
16日上午,收治庄的深圳市儿童医院报告称,庄年龄5岁1个月,因“被高空坠物击伤4小时空心肺复苏3小时以上”于6月13日转入深圳市儿童医院重症医学科。
尽管医护人员全力抢救,孩子术后一直深度昏迷,出现尿崩症等一系列并发症,只能靠药物维持血压和心率,不能自主呼吸。6月16日凌晨5点12分,抢救无效,宣布临床死亡。
6月16日下午,涉案小区玉京华城管理处通过官方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发布回复,称已与业主、租客一起为受伤男童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截至6月16日上午,已累计支付各类医疗费用8.5万余元,其中深圳中医院9000余元,深圳儿童医院7.5万元。
社区中的一些窗户已经被替换
街道办事处正在组织调解
据介绍,事发后,涉案小区已组织人员逐户巡查,重点排查居民窗户、阳台等高空空坠落物的安全隐患。预计全面调查将在一周内完成。
深圳上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表示,接下来将继续跟进此事,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后续工作,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相关部门确认责任后,将依据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
16日下午,《北青报》记者联系了深圳市福田区窗户坠落致儿童死亡事件涉及的小区物业经理刘先生。“接下来,我们将与政府相关部门合作,做好责任认定工作。目前也在挨家挨户排查安全隐患。目前社区3500多户中有1800多户进行了检查,如阳台上是否有易掉落物品,家中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等。此外,我们还更换和修理了几个家庭的窗户。”
6月16日,北青报记者从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了解到,警方调查已经排除了该事件属于刑事案件的可能性,属于意外事故。
16日下午16时许,涉案小区南苑街道办赤尾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向《北青报》表示,家属与房主的调解会刚刚结束,不便透露具体协调内容。
据16日下午参加调解会的一名民警介绍,当天下午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听取庄某家属的诉求,目前尚未就赔偿事宜进行具体调解。预计各方将于17日下午组织第二次调解。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13日发生的事故并不是玉京花城小区第一起落窗事故。今年5月底,裕景华城小区物业管理处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曾发文称,5月22日,某业主在户外设置空时,违规操作导致房间窗户的一扇玻璃窗掉落到一楼人行过道。幸运的是,坠落事故没有伤害行人。
律师认为
窗口用户、所有者和管理者可能都有责任
北京市史静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浩介绍,根据现有报道,深圳市一名男孩被高空[/k0/]坠落物击伤的事件,属于高空[/k0/]坠落物引发的民事侵权责任纠纷。
他介绍说,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高空坠物属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侵权人应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5条,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其搁架和悬挂物脱落,对他人造成损害。业主、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经业主、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还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这意味着小区内高空坠物造成损害的民事责任由高空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业主或者管理人不明的,建筑物的业主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徐浩律师表示,根据此次事件的具体情况,窗户所在楼层比较容易判断,不存在被高空坠物击伤后可能导致整栋楼承担责任的情况。
记者常璩·孔令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