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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开房 四川90后男子竟约11岁女孩开房 一审判了5年

导语:四川省邻水县90岁老人刘刚通过聊天软件从网上和一个11岁的女孩来到酒店开房,多次发生性关系。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刘刚因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据刘刚介绍,2019年

四川省邻水县90岁老人刘刚通过聊天软件从网上和一个11岁的女孩来到酒店开房,多次发生性关系。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刘刚因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据刘刚介绍,2019年12月21日,他通过聊天软件加了一个女生为好友,后来得知她叫马晓华,11岁,邻水县人,小学六年级,父母离异。

“后来我们互相加了微信好友。我让她来邻水县玩。2019年12月31日上午,她在微信上说邻水县新车站让我去车站接她。”刘刚说,接待马晓华后,他带另一个人去吃饭,买了一条围巾,然后用手机预订了一个酒店房间,并在入住时告诉酒店工作人员“她是我妹妹”。

当晚,刘刚在酒店房间与马晓华发生了性关系。

半个多月后,他和马晓华发生了多次性关系。因为怕对方怀孕,还买了紧急避孕药让女生服用。

由于马晓华拒绝回家,2020年1月19日,刘刚联系了马晓华的家人并把他送回了家。

马晓华的祖父作证说,2019年寒假的第二天,他的孙女失去联系后,他去警察局报案。在这个过程中,我给马晓华打了电话,一直关机,然后就接到了刘刚的电话。因为马晓华说他希望刘刚送她回去,“我告诉他你给我找了一朵小花。我得谢谢你。你把小花送回家了。下午,我找了辆车送你回去...后来车子直接去了派出所。”

邻水县人民法院认为,刘刚强奸一名14岁以下少女构成强奸罪,应受到严惩。公安机关尚未发现刘刚的犯罪行为。经警方讯问,警方主动认罪,到案后如实供述。刘刚对受害人进行了经济补偿,取得了对方的谅解,酌情从轻处罚。

刘刚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结合自己的悔改表现,一审认定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正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董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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