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统计局:2018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28元
中新网1月21日电据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2018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28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7%,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6.5%。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51元,增长7.8%,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5.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17元,增长8.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6%。
数据地图:工人在福建省南安市九木厨卫车间工作。中新社记者张斌照片
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24336元,比上年增长8.6%,中位数为平均值的86.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36413元,增长7.6%,为平均水平的92.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13066元,增长9.2%,为平均水平的89.4%。
从收入来源看,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收入15829元,比上年增长8.3%,占可支配收入的56.1%;人均净营业收入4852元,增长7.8%,占可支配收入的17.2%;人均财产性净收入2379元,增长12.9%,占可支配收入的8.4%;人均净转移收入5168元,增长8.9%,占可支配收入的18.3%。
居民消费支出方面,2018年全国人均消费支出19853元,名义上比上年增长8.4%,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6.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6112元,增长6.8%,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4.6%;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124元,增长10.7%,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8.4%。
全年全国居民人均食烟酒消费支出5631元,比上年增长4.8%,占人均消费支出的28.4%;人均服装消费支出1289元,增长4.1%,占人均消费支出的6.5%;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647元,增长13.1%,占人均消费支出的23.4%;人均生活必需品和服务消费支出1223元,增长9.1%,占人均消费支出的6.2%;交通运输人均消费支出2675元,增长7.1%,占人均消费支出的13.5%;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2226元,增长6.7%,占人均消费支出的11.2%;人均医疗消费支出1685元,增长16.1%,占人均消费支出的8.5%;其他用品和服务人均消费支出477元,增长6.8%,占人均消费支出的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