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澎娱新闻网 > 实时热点 > 正文

陕西生源地贷款 商州区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

导语:为了做好我区学生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省教育厅和开发银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学生助学贷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贷款政策商业信用贷款生源地信用

为了做好我区学生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省教育厅和开发银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学生助学贷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贷款政策

商业信用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新生和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助学贷款,在学生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地的县办理。学生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是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申请学生信用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设立和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职院校、专科院校正式录取,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者在校大学生、研究生;

4.学生入学前户籍和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区;

5.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和家人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的基本支出;

6.当年没有国家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

共同借款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该是借款学生的父亲或母亲;当共同借款人是学生家长时,没有年龄限制;

2.借款学生的父母因残疾、疾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的,借款学生的其他近亲属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

3.借款学生为孤儿的,共同借款人是另一法定监护人,或者是与借款学生自愿分担还款责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共同借款人户籍和学生学前户籍都在本区;

4.如果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的父母,其年龄原则上在25岁以上60岁以下;续贷时,如未更换共同借款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5.未结清开发银行学生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贷款额度

1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2.全日制普通大学生申请贷款额度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之和低于8000元的,可以根据学费和住宿费之和确定贷款金额。

3.全日制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如果年度学费和住宿费之和小于12000元,可以根据学费和住宿费之和确定贷款金额。

4.贷款金额国家政策调整的,按最新规定执行。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学生信用助学贷款不予发放。

贷款利率

学生信用助学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为准,不得上浮。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打折

借款学生在学习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借款学生在毕业后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向县级资助中心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办理变更就学信息、变更还款计划等手续。县级补助中心审核后,报开发银行相关分支机构确认。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现财务部门继续全额贴现。申请失败或未通过的,按原还款计划执行。

借款学生因病等原因退学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由县级资助中心向开发银行相关分支机构提出申请,暂停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宽限期

毕业三年后,贷款学生将有一个偿还本金的宽限期。在还本宽限期内,借款人只需偿还贷款利息,不需要偿还贷款本金。还本宽限期过后,借款人按年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具体还款计划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

1 .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指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2.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项目的通知》,大学生申请资助时,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应证明家庭经济困难,而不是申请人的书面承诺。

3.通过预申请的第一批贷款学生不需要具备家庭经济困难的资格。共同借款人和我直接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县级补助中心申请贷款。

4.续贷学生无需认定家庭经济困难,本人或共同借款人应在入学前到户籍所在地县级补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

三.接受贷款

1.第一次申请贷款

通过资格认证后,学生可以选择“以登录名登录”或“以身份证登录”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网上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请。请记住两个用户名和密码。如果忘记密码,必须持身份证到救助中心进行重置。网站是:http://www.csls.cdb.com.cn。按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涉及的内容必须完整详细。特别是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诚信推荐人的家庭住址、联系方式、Q号、电子邮箱等信息必须完整、如实填写。居住在城镇的学生应详细说明他们居住的社区、单位、楼层和门牌号。住在农村的学生应该去城镇、村庄、团体等。地址不明、联系方式不全的学生不接受贷款。核对申请表后,导出并打印《学生来源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同时到商州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2.第一批贷款材料

①学生证原件。

②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③录取通知书原件。

④借款学生签署的申请表原件两份。

⑤户口簿原件。

⑥证书原件。

⑦信用推荐。

3.续借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中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到县级救助中心续贷。如更换共同借款人,需双方共同办理。

借阅学生应每年至少登录两次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以维护其个人信息。当登录次数不足时,借款学生不能提交贷款续签申请。

借阅学生应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借声明。贷款展期申明书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积极。

4.更新材料:

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②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署的申请表原件两份。

(3)诚信推荐

四.合同签署

签约:在签约过程中,县级资助中心经理应确认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签名的姓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县级资助中心应为每个学生打印一份《接受证书》和《借款合同》,并告知其收据录入截止时间等注意事项。

V.时间表

2019年8月1日至8月31日

不及物动词接收确认

借款学生成功申请国家开发银行信用助学贷款后,国家开发银行基层金融业务管理系统自动生成贷款受理凭证和验证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打印贷款合同,通过基层系统打印贷款受理凭证和验证码,并加盖县资助管理中心公章。借阅学生凭验收证明和验证码到高校报到;大学资助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受理证明,在基层系统录入未支付金额,并确认验证码;电子合同回执可以在区级资金中心通过基层系统确认后生效。

七.工作要求

为了加强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加强对贷款学生的信用教育,确保贷款本息回收,降低贷款风险,我区补助中心将采取以下四项措施,加强对贷款学生的管理和服务。

建立贷款学生学分推荐制度。贷款生合格后,必须签署并书写《信用推荐人信用承诺书》。需要证明学生提供的家庭经济情况以及表格中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诚实的推荐人必须是借款学生的亲戚、朋友、邻居、熟人、老师,必须有固定的工作单位和住所。还必须充分掌握贷款学生家庭的贫困状况和信息,同时有义务传递信息,督促贷款学生偿还贷款。贷款学生不能及时还本付息时,诚信推荐人有责任和义务协调配合区资助中心及时收取贷款利息。

建立助学贷款交流小组。为了方便学生申请助学贷款,保证贷款本息的回收,我中心成立了三个学生地助学贷款交流小组,方便许多贷款学生与家长和援助中心的沟通和联系。群号为“106697286”,要求每个贷款学生加入其中一个交换群,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按照合同及时结清贷款本息。

补贴中心办公地点:商州区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电话:0914-2998873

附:1。经济困难学生鉴定表。doc

2.信用推荐人的信用承诺函。doc

免责申明:以上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澎娱新闻网_最近新闻热点大事件_今日热点新闻_每日娱乐新闻立场!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或内容不符,请联系我们处理,谢谢合作!
当前文章地址:https://www.pengyushicai.com/redian/805048.html 感谢你把文章分享给有需要的朋友!
上一篇:禁止快递价格垄断 全国首个快递业价格行为规则出台 北京禁止快递价格垄断 下一篇: 送温神 商洛市抗击疫情主题美术作品网络展作品(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