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农业灾害补助政策及具体补助金额全解析
一、政策背景
为了减轻农业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农业生产稳定,芜湖市制定了一系列农业灾害补助政策。这些政策旨在帮助受灾农户恢复生产,稳定农业生产秩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补助对象
- 全市范围内从事农作物病虫害飞防并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农机或种植专业化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在芜湖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因自然灾害(如洪水、干旱、冰雹等)造成重大损失的农户。
三、补助标准
1. 灾害类型
- 病虫害飞防作业面积不少于2万亩次,且年飞防作物面积不少于5000亩。
- 因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农户。
2. 补助金额
- 病虫害飞防作业补助:按照年飞防作业面积每亩次2元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15万元。
- 自然灾害补助:具体补助金额根据灾害类型、受灾面积及损失程度等因素确定。
四、申请条件
- 病虫害飞防作业补助:
- 经营主体在本市范围内年植保无人机防控农作物病虫草害作业面积不少于2万亩次,且年飞防作物面积不少于5000亩。
- 在安徽省植保无人飞机防治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管理平台和全国农药械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备案,并在平台有详细的录入数据,数据录入持续时间不少于1年。
- 社会信用良好,无不良征信记录。
- 飞手要具有植物保护专业知识水平。
- 享受省、县级同等补贴的经营主体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 自然灾害补助:
- 在灾害发生期间,农户的农作物遭受重大损失。
- 按照当地政府要求,及时向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报告灾情。
五、申请材料及程序
- 病虫害飞防作业补助:
- 申报文本
- 无人机型号
- 飞防作业面积
- 平台飞防记录
- 飞防合同
- 土地流转合同(植保无人机自防的经营主体需提供)
- 自然灾害补助:
- 灾情报告
- 灾害损失情况说明
- 相关证明材料
六、总结
芜湖市农业灾害补助政策为受灾农户和经营主体提供了有力支持,有助于减轻灾害带来的损失,促进农业生产稳定。农户和经营主体应积极了解相关政策,按规定申请补助,以确保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