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目的与依据
1. 编制目的
为提高乡镇应对灾害事故的能力,确保在发生各类灾害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乡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乡镇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
三、工作原则
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在乡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村(社区)按照分类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负责相关灾害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 科学决策,依法规范
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利用先进的装备和技术,实行科学决策,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4.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坚持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日常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
四、组织指挥体系
1. 应急指挥部
成立乡镇灾害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和调度本乡镇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 工作组
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现场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交通保障组、物资保障组、信息宣传组等,各组职责如下:
- 综合协调组: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协调各组工作,收集和上报相关信息。
- 现场救援组:负责灾害事故现场的救援工作,包括人员搜救、伤员救治等。
- 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的救治工作,包括现场急救、转送医院等。
- 交通保障组:负责灾害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保障工作。
- 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调配和分发工作。
- 信息宣传组:负责灾害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
五、预警预防机制
1. 监控与信息报告
建立灾害事故监测预警系统,实时监控各类灾害事故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 预警行动
根据预警信息,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六、应急响应与预案启动程序
1. 分级响应标准
根据灾害事故的严重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响应级别。
2. 预案启动程序
根据灾害事故情况,按照以下程序启动预案:
- 灾害事故发生单位或发现单位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 应急指挥部根据灾害事故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 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 灾害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后,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七、应急行动
1. 预案启动后的工作
应急指挥部按照预案要求,组织各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 各应急工作组的应急行动
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开展以下工作:
- 现场救援组:负责人员搜救、伤员救治、物资供应等。
- 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的救治工作,包括现场急救、转送医院等。
- 交通保障组:负责灾害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保障工作。
- 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调配和分发工作。
- 信息宣传组:负责灾害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
八、后期处置
1. 善后处理
灾害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后,开展善后处理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财产理赔等。
2. 事故调查及总结
对灾害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九、保障措施
1. 制定相应应急预案
根据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各类专项应急预案。
2. 救援队伍保障
建立健全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
3. 通信和信息保障
确保应急通信畅通,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4. 资金物质保障
确保应急资金和物资的充足供应。
5. 宣传、培训和演练
加强应急知识和技能的宣传、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十、附则
1.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解释权
本预案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3. 修订程序
本预案的修订程序按照原编制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