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目的与依据
1. 编制目的
-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
- 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
- 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 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2. 编制依据
- 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
- 省市及上级部门发布的灾害应急预案。
- 地方实际情况,包括地理环境、人口分布、灾害历史等。
二、适用范围
1. 自然灾害
- 气象灾害:干旱、洪涝、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等。
- 地质灾害: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
- 生物灾害:病虫害、森林火灾等。
2. 事故灾难
- 安全生产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等。
- 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桥梁、道路、水利设施损坏等。
-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三、工作原则
1. 以人为本
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 部门密切配合
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 依靠群众
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四、组织指挥体系
1. 指挥机构
成立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指挥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工作。
2. 成员单位
- 党政办:负责收集灾情信息,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灾情应急救助,协调相关救灾捐赠工作。
-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灾情统计上报,应急会议安排,履行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办公室相应职责。
-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立医疗救护组、物资保障组、转移安置组等。
五、应急处置
1. 预警
- 建立灾害预警机制,及时掌握灾害信息。
- 发布预警信息,提醒群众做好防范措施。
2. 响应
- 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工作。
- 对受灾人员进行转移安置,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3. 救援
- 开展救援行动,包括搜救、医疗救护、物资供应等。
- 维护灾区社会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 灾后重建
- 恢复受灾地区基础设施,重建家园。
- 对受灾群众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六、保障措施
1. 资金保障
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灾害救助和灾后重建。
2. 物资保障
储备必要的救灾物资,确保及时供应。
3. 人员保障
培训应急队伍,提高救援能力。
4. 信息保障
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制定出实用有效的镇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为应对突发灾害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