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台风应急响应机制,积极应对台风灾害,保证各项应急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3. 工作原则
3.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各级党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
3.2 以人为本,减少损失
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优先采取保障生命安全的措施。
3.3 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针对不同地区、不同风险特点,制定相应的防御措施。
3.4 各司其职,分工协作
加强与气象、水利、交通、通信等部门的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台风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恢复重建。
5. 组织机构与职责
5.1 组织机构
成立市台风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市台风应急工作。
5.2 市台风应急指挥部职责
- 组织制定和修订台风应急预案;
- 负责发布台风预警信息;
- 指挥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应急响应;
- 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6. 运行机制
6.1 监测与预警
- 气象部门负责监测台风发展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 通信部门负责保障预警信息发布渠道畅通。
6.2 应急处置与救援
-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确保交通畅通,及时疏散受台风影响的群众;
- 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确保灾区秩序;
- 水利部门负责水库、堤防等水利设施的安全运行;
- 医疗卫生部门负责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
6.3 恢复与重建
- 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
- 住建部门负责房屋、基础设施的修复。
7. 预案管理
7.1 预案编制
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预案。
7.2 预案演练
定期开展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3 预案宣传
加强预案宣传,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解释
对预案中涉及的专业术语进行解释。
8.2 预案解释部门
负责预案的解释和实施。
8.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