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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利网 美华集团抛北京核心物业偿债 旗下公司涉嫌违规融资

导语:4月17日,彩联社报道,在北京地铁10号线苏州街站以西300米的海淀区核心区域,毗邻中国人民大学,矗立着一座“s”字形商业建筑项目——海润大厦。采莲记者独家获悉,该项目的原股东是美华集团,实际控制人是

4月17日,彩联社报道,在北京地铁10号线苏州街站以西300米的海淀区核心区域,毗邻中国人民大学,矗立着一座“s”字形商业建筑项目——海润大厦。采莲记者独家获悉,该项目的原股东是美华集团,实际控制人是美华集团董事长王志斌。在持有该项目10多年后,由于债务负担沉重,他将该建筑兑现用于偿还债务。

收购方是当代地产,一家上市的房地产企业。交易对价15.5亿元,其中项目公司股权对价1亿元,其余14.5亿元用于减免项目公司债务。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海润建设项目原股东的主要债权人信托业促成了此次交易。美华集团欠中国信用信托10多亿人民币贷款,还款压力大,面临逾期风险。

美华集团出售资产还债的背后,是公司及其关联企业资金链紧张,以及变相涉足p2p网贷、搞融资担保业务的困境。

资金链紧张,被迫出售资产

据当代购房者透露,海润大厦项目沿东西轴线分为A、B两栋。北侧A座为酒店式公寓,可售建筑面积近3万平方米;南侧B座是私人物业酒店,2005年售罄。

项目持有人为北京爱丽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卖人为北京富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爱丽华公司的单一控股股东。张连成和王新两个自然人股东分别持有福诺公司60%和40%的股份。但张连成和王新并不是艾利华公司和福诺特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而是签订了股权持有协议。

据了解,海润大厦和项目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王志斌,其控制的经营实体是北京美华投资有限公司,其主要业务板块包括房地产开发、民间借贷、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投资等。美华投资已知的一项市场投资是对阳光保险集团的少量持股。

在爱丽华公司、美华投资和王志斌出现偿付能力问题后,中国信用信托敦促债务人出售资产以清偿债务,并为其寻找买家,以防贷款逾期据上述接近交易的知情人士透露。

彩联记者获悉,爱力华公司和美华投资分别于2016年6月和2016年7月以海润大厦项目部分未售房产为抵押,从中国信用信托获得贷款9.5亿元和1.6亿元,贷款期限为两年。这意味着这两笔贷款的本金和利息都要在今年6月和7月偿还。

其中,中国信托业向爱力华公司借款9.5亿元,爱力华公司以其名义将海润大厦部分未售房产及其共享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中国信托业,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此外,艾利华公司的全部股权也质押给中国信用信托;美华投资及实际控制人王志斌为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中国信用信托对美华投资1.6亿元贷款的担保方式包括以王志斌的名义为位于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和朝阳区建华南路的商品房提供抵押担保;同时,王志斌和艾利华公司为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

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6月左右,美华投资和王志斌准备以爱丽华公司为融资主体,寻求15亿元贷款,其中12亿元贷款资金计划解决爱丽华公司对中国信用信托的9.5亿元贷款和美华投资对中国信用信托的1.6亿元贷款。新贷款将由海润大厦项目抵押,建筑面积近6万平方米。王志斌提供担保,海淀区中关村,属于王志斌。

如果美中投资和王志斌寻求这15亿元“借新还旧”的另类融资,中国信用信托委托的贷款将顺利偿还。但中国信托业向艾利华公司和美华投资发放的贷款,替代了此前北京国际信托向福诺特公司约9亿元的贷款融资。

上述知情人士告诉财联记者,“2017年6月,美华投资和王志斌寻求新的替代融资时,艾利华公司账户上的现金资源只有211万元,美华投资在2017年第一季度末。账户上的现金资源也不到291万元。”

他进一步表示,福诺特公司从北京国际信托和艾利华公司获得对中国信用信托的贷款,而美华投资主要是针对海润大厦项目未售出的物业进行改造、装修和出售;美华投资从中国信用信托获得的贷款主要是补充营运资金,但这笔贷款实际上是为了偿还美华投资旗下子公司对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变相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

美华投资及其实际控制人王志斌广泛参与民间借贷业务,涉及p2p网贷、小额贷款、房地产抵押贷款等,并为这些借贷业务成立了关联平台公司,资金往来频繁,金额较大。

据记者查询企业信息,海润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最大股东为王志斌,直接持股35%。

根据公开的工商登记信息,海润财富的经营范围为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明确禁止公开募集资金、不发放贷款、不向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不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流失或承诺最低收益。

海润财富理财合同《信用咨询与管理服务协议》内容显示,海润财富公开变相兜售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发放贷款,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流失或承诺最低收益。

目前海润财富已经推出了两个面向投资者的房地产抵押贷款产品,一个是3个月和6个月的“短期”产品,年化收益率8%,最低投资5万元;另一种是12个月的“月月通”产品,年化收益率9.6%。如果继续投资,海润财富将给予持续投资金额2.4%的奖励收入,最低投资额为10万元。

据了解,上述两种借贷产品的运营模式是投资者只与海润财富签订《信用咨询与管理服务协议》,投资资金由海润财富支付给筛选确认的借款人,投资者获得相应的贷款债权,贷款资金回收,也是海润财富回收资金后支付给投资者。

“你不用管借款人是谁,你只需要和海润财富签个合同,我们提供债权。与海润财富签约后,我们会给你匹配的借款人。都是合格的借款人。只要他们能在北京提供住房抵押贷款,就可以向我们借钱。”《海润财富》的一位知情人告诉财联记者。

在上述与投资者签订的协议中,海润财富没有明确说明投资者的资金是否由第三方机构或银行管理或存放,也没有提及投资者的资金是否进入了海润财富的公司账户,也没有声明借款人是否与海润财富有关联。

“如果投资者的资金进入海润财富的公司账户,就会形成一个资金池。在借款人与投资者分离的情况下,海润财富借出资金。如果借款人与海润财富有关系,则涉及非法集资。中伦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商业律师告诉记者,“如果业务性质是开展委托贷款,就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并符合监管要求。"

海润财富承诺保证投资者的本金和收益。在上述与投资者签订的协议中,海润财富列出了“如何应对支付风险”的条款,实际上相当于担保条款。双方同意,借款人违约时,海润财富将承担损失和风险,并替换借款人偿还投资人的本金和收益。同时,美华投资还出具了承诺书,承诺在上述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果投资方资金无法支付或延迟支付,美华投资将以自有资金回购协议中约定的投资方投资份额和预期收益。

根据2017年8月国务院发布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需取得监管部门的批准,并取得相应的资质许可。同时,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还需要注册资本、风险控制管理等条件。但海润财富和美华投资都不具备融资性担保业务的资格。

北京市金融监管部门的一位人士表示,美华投资和海润财富都不是融资性担保机构,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是违法的。

P2p网贷平台整改

美中投资也参与了小额贷款业务。上述知情人士告诉财联,美华投资和海润财富此前已与北京农投荣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了农投小额贷款60%的股权。

但美华投资和海润财富并未进行任何股权变动,因为根据北京市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要求,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的单个股东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20%。但根据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美华投资和海润财富实际取得了农业投资和小额贷款的实际控制权,并与之开展业务。

此外,拥有王志斌名下40%股份的北京海润姬敏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运营着p2p网络借贷平台“李铎网”。目前,该网站展示了部分投资产品和收益,但未披露资金流向、风险控制管理、担保方式和资金存管情况。

然而打电话给多莉之后。采莲网记者了解到,多莉的网上理财产品很少,大部分被客服人员推荐为“短期”和“月月通”贷款产品。

“多莉的网上理财产品需要招标,招标和投资时间不固定。因此,客户一般购买短期和月度贷款产品,收益率较高。”海润财富的一位销售经理说:“资金存管的合作银行是恒丰银行。投资者直接向海润财富在恒丰银行开立的公众账户交钱,不会在恒丰银行为投资者开立独立账户。”

来自北京金融监管部门的上述人士表示,海润金融的子公司Duoli.com已被纳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的整改验收范围,目前正在按照《信息中介同业拆借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整改,并每月报送数据。p2p网贷行业的受理备案在北京还没有进行,在北京开展点对点借贷业务的机构还没有备案。

彩联记者要求梅花集团核实民间借贷、p2p网贷、融资担保业务的资质和合规监管情况,但截至发稿时,尚未收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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