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一中 河南林州市第一中学教师儿子伪造户籍 高考成绩被作废
近日,有知情人向《纸报》爆料,河南省安阳市林州一中一名教师的儿子为了参加内蒙古高考,伪造了内蒙古户籍和身份证。
6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工作人员告诉本报,该考生在河南和内蒙古有户籍,身份证在那里办理。目前内蒙古户籍已经取消。
这意味着他今年内蒙古的高考成绩也作废了。
据《人民日报》记者调查,涉案考生名叫郭,曾就读于河南省安阳市林州一中。郭的母亲杨琼林是林州一中的一名高级教师,在中学教化学。郭是家的独生子。
林州一中是河南省24所重点中学之一。2012年河南高考文科前两名考生就来自这个学校。
经查,郭的内蒙古身份证号码属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6月9日上午,锡林浩特教育局招生办工作人员告诉本报,郭已在当地报名参加高考。
上述知情人告诉本报,该身份证号码是郭为了顺利参加内蒙古高考而重新建立的,他在河南安阳还有一张身份证,号码是41052119970412xxxx。
5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试监察部主任Gerile告诉本报,部分地区外考生在内蒙古进行了“空学籍注册”,然后在当地接受了优质教育,随后前往内蒙古参加高考。
她说,由于全国各省高考人数是根据当地人口和发展水平确定的,所以其他省份教育质量相对较好的地区的考生去内蒙古考试,对内蒙古当地考生造成了很大的不公平。因此,伪造户口和“空注册为学生的移民”一直是他们严厉打击的目标。
近日,本报记者试图联系郭的母亲杨琼林,但对方手机要么在通话,要么无人接听。
6月9日,林州一中教务处的一位老师告诉本报,杨琼林已经放了一个月的长假,目前正在休假。因为高中已经放假,他们不方便打听郭的情况。
6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工作人员告知本报记者,经调查,郭拥有河南和内蒙古的户籍和身份证号码。郭今年用内蒙古身份证号和户口在内蒙古参加高考。
我国《户口登记条例》明确规定,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永久居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规定,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永久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国家公民身份号码标准编制。
目前,郭在内蒙古的户籍已被取消,这意味着他今年在内蒙古的高考成绩无效。“目前正在调查落实责任人,看是谁先为这个孩子办理了内蒙古户口和身份证。”内蒙古公安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