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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怎么算 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怎么扣除、如何计算

导语:新一轮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一大亮点——特别附加扣除政策20日揭晓。从那天起,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抵扣暂行办法》开始在官网为期两周的征求全社会意见。20日,

新一轮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一大亮点——特别附加扣除政策20日揭晓。从那天起,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抵扣暂行办法》开始在官网为期两周的征求全社会意见。20日,还公开征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根据新修订的个人税法,未来将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除了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特殊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房租、赡养老人等特殊附加扣除。税法授权国务院制定特别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根据《暂行办法》,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简便易行、切实减轻负担、改善民生的原则。

比如纳税人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费用,按照每名子女每年12000元的标准扣除;纳税人具有学历或非学历的继续教育费用,在规定期限内可按每年3600元或4800元的固定费率扣除;

重大疾病医疗费用方面,纳税人一个纳税年度自费医疗费用超过15000元的,可以在年度限额60000元内扣除;

在住房贷款利息方面,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第一套住房贷款利息费用,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房屋租金按纳税人租房所在城市每月800元至1200元扣除;

养老费用方面,60岁以上赡养父母的纳税人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其中独生子女按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

实施特别附加税政策是税制改革的亮点和难点。记者了解到,这次公众咨询的目的是听取公众的意见,更好地回应人民的期望。《暂行办法》颁布前,有关部门通过无计划征求意见的方式,听取了全国各地专家学者、“两会”代表和群众代表的意见。

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将根据教育、住房、医疗等民生支出的变化进行调整。据悉,暂行办法将在征求公众意见后于2019年1月1日实施。

延伸阅读:新个税子女教育支出包括哪些具体范围 如何扣除抵税标准新个税继续教育支出是什么?包括哪些?将如何扣除抵税新个税赡养老人支出如何扣除抵税 具体范围和标准新个税普通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支出如何扣除新个税大病医疗支出如何税前扣除?具体范围和标准

作为中国税制改革的亮点和突破之一,特别附加税首次被引入个人税法。特别附加扣除项目的设立,实际上是基于“5000元/月基本成本扣除标准+五险一金税收优惠+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进而增加居民个人的税收优惠,以减轻个人税负,增加个人实际收入。

根据修订后的新税法,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被明确列为特殊附加扣除项目。但目前税前如何扣除这五项支出等实际问题尚不明确,需要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虽然实施细则尚未公布,但由于这五项支出存在于千家万户,是我国个税领域的新生事物,公众对特别附加税的实际操作很好奇,有很多疑问。

对此,税务领域“大咖”、毕马威中国税务所管理合伙人艺鹭在8月31日接受记者专访时介绍,世界上一些国家对部分个人费用税前扣除制定了优惠政策,有很多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据实扣除的费用应该有一定的限额

孩子的教育选择可以是便宜的公立学校,也可以是贵的私立学校;一些继续教育的商学院每年的学费高达几十万。教育支出也是一样,可以相差很大。怎么扣?

“对于一些个人可以税前扣除的特殊费用,目前国际惯例是据实扣除,但会增加一个限额,税前扣除的费用不能超过这个限额。”艺鹭介绍说,定额扣除不同于固定扣除。“定额扣除的概念是实际支出,但有一个限额,税前不能超过。像重大疾病,如果有重大疾病和费用,可以按一定限额税前扣除。”卢伟认为,重疾医疗不适合固定扣除,没有重疾就不能固定到固定扣除;对于每个学龄学生的家长来说,孩子的教育支出可以按固定金额扣除。

艺鹭还表示,世界上一些国家将在公布年度预算时公布一些与税收相关的税前扣除限额,如当年的医疗费用扣除限额。同时,扣除金额将参照每年的价格水平和费用标准进行更新和动态调整。

赡养支出的扣除额与老年人的收入成反比

将赡养老人费用纳入专项附加扣除,是税法修改二审最大的变化之一。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征求意见稿的过程中,很多人提出养老支出也给个人带来沉重负担,特别是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独生子女家庭居多,赡养老人的支出负担非常重。为了进一步减轻他们的个人税收负担,第二次审查草案在专项附加扣除中增加了赡养老人的支出。

对此,公众纷纷称赞,但对于抵扣的问题,有人提出如何证明自己的孩子在赡养老人。赡养农村的父母和赡养养老的城市父母养老支出的扣除额是否相同等等。

对此,艺鹭介绍,在一些国家,赡养老人的费用可以税前扣除,但很多国家在计算个人免税额时会看老人的收入,赡养老人的费用扣除与老人的收入成反比。换句话说,老人本身收入越低,孩子可以扣除的费用就越多;相反,扣除的支出越少;老年人收入超过一定标准的,子女不享受税前扣除政策。

在证明子女赡养老人时,艺鹭介绍说,在有社会保险号和纳税人识别号的国家,通常需要查看个人申报的赡养父母信息,包括父母的社会保险号、纳税人识别号等。,然后税务局会通过对比纳税人的申报表进行识别和判断。

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居民的纳税遵从意识有待加强。因此,卢伟建议,首先,税收征管系统要能够跟上并判断、识别和比较个人申报信息;其次,关于扣除标准的规定要明确。

地区差异给扣除标准的制定带来困难

关于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赁支出的扣除标准,艺鹭介绍,在一些国家,个人居住的房屋发生的贷款利息可以税前扣除,并根据实际贷款进行扣除,但很明显,这是个人在某一时间居住的房屋的贷款,而不是多套投资性房地产。

艺鹭特别指出,要注意修改后的个人税法中特别附加扣除项目中“住房贷款利息”的表述,该表述定位于“住房”而非“房地产贷款利息”。

艺鹭还提到,从中国目前的情况来看,住房贷款利息或房屋租赁支出的扣除标准将更难制定,因为北上广深等不同城市与内地三四线城市在这方面的支出差异很大。所以要注意国家标准会统一还是允许异地。

额外的扣除将迫使个人主动申报

由于此次税制改革将改变我国目前以代扣代缴为主的税收征管模式,向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相结合的税收征管模式转变,这种税收征管模式的根本性转变和升级将带来深远影响。

对于居民个人来说,理解这种深远的影响可以从几个关键词来把握:综合收益、综合收益的年度计税、专项附加扣除、最终结算、自行申报退税。

对此,艺鹭分析说,新增加的五项特别附加扣除和个人综合所得税的年度计算将迫使个人更积极地申报个税,因为五项特别附加扣除的存在和金额因人而异,纳税人需要考虑自己在赡养老人、教育子女、重病医疗、住房贷款等方面的支出。并提交相关证明。在特殊附加扣除、综合收益年度申报、最终结算和支付等可以给纳税人带来税负减轻和退税的激励下,纳税人会更加积极地了解自己的纳税情况,提高纳税遵从意识,否则不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随着经济的发展,整个社会对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公平性会有越来越高的要求。税收征管模式的变化反映了这一趋势,是大势所趋。”陆毅说。

记者闫实习生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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